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
T2019-133号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转让广州黄埔区南翔三路以南、海云路以西KXCN-C1-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 面积 (平方米) | 房产登记字号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广州黄埔区南翔三路以南、海云路以西 KXCN-C1-4地块 | 工业用地 | 5509 | 2013国用字5000137号 | 738.206 | 35 | 73 |
二、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说明
(一)土地情况: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土地面积为5509平方米。截至2018年8月7日,该地块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未办理房产登记。
(二)本标的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特定的不能参与竞买的个人或单位。
(三)本次交易只要满足超过一个竞买人(含一人)、竞买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四)买受人(受让人)身份、资质限制情况:根据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以及穗国土规划协查[2018]339号、穗开国规函[2018]3554号函规定,受让人在该宗地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须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后3个月内投产,投产后2年内达产,达产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达产年税收不低于人民币2900万元。对此,受让人在成功竞得该地块后应就以上内容与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促部门签订招商协议。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向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咨询土地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闲置税费方面:该地块在达到闲置标准前已被查封,截至2018年8月7日,原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未认定为闲置土地。因此,为避免拍卖后地块进行闲置调查,受让人在受让该地块后应及时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新确定地块动竣工时间。
(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受费用以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手续费、登记费及原权属人欠缴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该地块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该地块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地块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如要了解该地块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变化,成交款不退不赔。
(八)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同时,所有竞买人(买受人)需符合第二项第(四)款的规定。
四、本次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9年 8月21日至2019年9月18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18日17时
(四)网上竞价时间:2019年9月19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转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标的物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转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缴款通知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第二天起1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金额后的成交价尾款直接缴付到本院代管款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065491),汇入成交价款时请务必注明执行案号:(2019)粤0106执8887号。拍卖价款不能交到本院代管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十)有关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中浏览(网址: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
七、联系方式
(一)委托方: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天河区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科
联系人:区先生;联系电话:18988972841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陆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078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附件:
1、评估报告.pdf
2、照片位置图.doc
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pdf